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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石油管理局切实加强党风建设 党委自觉接受监督 纪委敢于违纪必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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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5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汉石油管理局切实加强党风建设
党委自觉接受监督 纪委敢于违纪必究
新华社武汉八月十五日电 (记者周东爱、通讯员肖斌贤)江汉石油管理局纪委在局党委支持下,既敢于对下级党委行使监督权,也敢于、善于对领导自己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监督,违纪必究。
局纪委书记张义发介绍,这一好风气的形成,主要是局党委支持纪委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的结果。
一是强化了党内监督意识。近几年,局党委和纪委一直把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的大事来抓,多次组织党委一班人和纪委的同志一起学习党章、准则,明确党内不论职位高低,都有接受监督和实行监督的义务与权利。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章赋予的职权,不是争谁高谁低的问题,而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防腐蚀,正党风。
二是建立一套责任明确的监督制度。局党委首先解决了集体领导中存在的责不明,监督难的弊病,在局处两级党委中建立了党风责任制,责任到人,奖惩兑现,纪委督促检查。针对端正党风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开会、发奖、招工、招生、工作调动、分房、落户等问题,局党委根据纪委的建议,分别制定了一批具体的“小法规”,由纪委通过经常性的党风检查、党风讲评会、党风责任制考核等形式督促实施。这样,使党内监督逐步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使监督和被监督者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党委一、二把手带头接受监督。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文光辉认真听取党委和纪委的同志对他工作的意见,并认真整改。对党委和纪委制定的各项制度和“小法规”,他带头遵守。
四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的关系。这个局的纪委不以监督者自居,经常深入到生产经营、文明建设等具体活动中去,同党委及分管某一条战线的领导同志一起分析党风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勤提醒,勤参谋,尽量不搞“秋后算帐”。对改革中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他们不是简单地当“裁判”,而是和分管的同志一起研究、探索。这样把监督寓于不知不觉的参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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