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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强扣农民的卖粮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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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5
第1版(要闻)
专栏:来信

不要强扣农民的卖粮款
新华社记者 陈金武
夏粮收购季节,记者在河南、湖北等地听农民说,他们的卖粮款被强行扣留了。有的扣留情况说起来叫人吃惊:有户农民,种责任田10多亩,交足了880多斤合同定购粮,应得的200多元粮款被扣得精光,分文没有拿到。据了解,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不但拿不到钱,甚至还要倒贴。
早在去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对农民卖粮、油款,要如数付给,不得代扣任何款项。”商业部在今年夏季粮油收购的座谈会上再一次重申了“谁卖粮、谁得钱”的政策。这些政策在一些地方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落实,阻力究竟在哪里?这是很值得有关领导部门深思的。
希望有些同志能想一想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农民栉风沐雨,辛勤劳动的果实在卖粮中不说全部被扣走,即使被扣走了一半,他心里是什么滋味,他还有种粮的积极性吗?他还有按合同向国家卖粮的积极性吗?很明显,强制扣留农民的卖粮款,不管主观上企图如何,实质上总是打击了农民种粮、交粮的积极性,是为粮食定购合同的实行制造了障碍。
有同志可能说,我们扣的都是合理的呀!这样说的同志还是不了解国务院关于“要如数付给,不得代扣任何款项”的精神。“如数付给”,这就是说分文不能少;“不得代扣任何款项”,这就是说合理的不合理的都不能扣。为什么合理的也不能扣呢?这是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换活动所必需的。谁都知道,正常的商品交换,必须一手出卖商品,一手取得货币。如果卖粮而不得款,农民被坑了一次,下次就不愿意干了。再说,如允许扣合理的,这个口子一开,不合理的也就挤进来了。人们看到,现在粮食收购部门代扣的五花八门的款项如村组办公费、招待费、文娱费等等很多是不合理的,大大超过了农民负担的能力。
不可否认,农民有按规定交提留的义务,但那也要等人家卖粮得款后再交。要相信农民绝大多数是通情达理的。合理的费用,只要从严掌握,量力而收,并且把道理讲清楚,农民是不会不交的。
现在夏粮收购工作还在继续,早稻收购又将开始,我们希望各地把代扣款项的情况查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万不可用官僚主义态度来对待这件关系农民种粮、卖粮积极性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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