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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和租赁给浙江商业带来生机 企业短期行为不能忽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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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6
第2版(经济)
专栏:

承包和租赁给浙江商业带来生机
企业短期行为不能忽视
本报讯 据今天出版的市场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有216个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1024个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由于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1—6月全省商品销售额达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利润3.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其中推行承包和租赁企业销售利润率高达40%—50%。同时,商业企业的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商店普遍延长了营业时间,增加了服务项目,服务态度有较大改善,市民们对以前那种“官商”的议论现在几乎听不到了。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企业推行承包和租赁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期经营行为,其主要表现有:
“拚货源”,即在承包租赁期内集中出手好销商品,以取得眼前经济利益,而把积压难销商品甩向以后。据省商业厅统计,目前全省“有问题”商品1亿元,随着承包租赁的推广,这个基数还可能增大。
“拚设备”,即在承包租赁期内超限度地使用现有商业设备,而不负担更新设备责任。一些经理说:“由于租赁期短,商店能保证上缴税利一分不少、职工奖金逐月增加就不错了。设备更新问题目前顾不上考虑。”
“拚资金”,即在承包租赁期内一切资金活动只是为了提高商业利润,而合理全面地利用商业资金,保持和提高商业信誉被降到可有可无的地位。由于承包租赁中缺乏审计环节,据商业厅统计,上半年全省存在“有问题”资金8000多万元,其中大多数款项属于承包租赁期内“货出去,钱不来”或“钱付出,货不到”的问题,这些问题一俟承租期满,就会撒手不管。
省商业厅人员认为,企业短期经营行为的产生,一方面与承租人的素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现行政策有很大关系。国家规定承租期一般为两年,两年内免征奖金税,这调动了租赁经营的积极性,也使许多担心政策变化的承租人产生
“两年内大干一场,两年后等等再看”的急功近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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