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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委查处私分扶贫款 县乡村干部多人受到党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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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8
第2版(经济)
专栏:

平舆县委查处私分扶贫款
县乡村干部多人受到党纪处分
新华社郑州8月18日电 中共河南省平舆县委最近查处一起弄虚作假、私分扶贫款的事件,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全县。
去年10月,这个县的高杨店乡四门代村委会与乡政府研究确定,用扶贫款兴办手套加工厂等4个集体生产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秦洪顺未按规定发动群众申报,擅自确定由村党支部书记代相臣、村委会主任代军停、文书代保顺和民兵连长代现周4人各负责一项,进厂人员由他们自己选定。但是,代相臣等人没有把扶贫款用于真正的贫困户,而是优亲厚友;在他们私自选定的110户中,有36户是自己的亲属和关系户,还伪造假名5户。他们申报的扶贫项目和扶贫报表被批准后,由于不敢向群众公布,在办理借贷手续时,私刻群众印章112枚,背着群众冒名办理了借贷契约,把74300元扶贫款全部从营业所取出,然后又偷着更改了原定扶贫生产项目的计划用款,私分了21900元扶贫款。在参加私分扶贫款的人中,除了本村干部以及关系户外,乡党委组织委员李群生等3人也冒名领款2800元。
最近,中共平舆县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代相臣等村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留党察看的处分;给予李群生、秦洪顺等人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另外,鉴于高杨店乡党委、乡政府和县扶贫工作队主要负责人在四门代村扶贫款的审批发放中把关不严,工作不扎实,犯有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县委决定给予乡党委书记姚业坤和扶贫工作队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黄道臣二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高杨店乡党委、乡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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