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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投资法律讨论会继续举行 20多名中国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作专题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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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美贸易投资法律讨论会继续举行
20多名中国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作专题报告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张志业、毛磊报道:正在这里举行的中美贸易、投资法律讨论会,今天举行专题报告会议。20多名中国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作了专题报告,并回答了美方人士提出的问题,共同探讨了在相互的经济交往中解决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
这次专题讨论会议的美方主席哈珀勒对记者坦率表示,由于两国经济和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不同,加上语言的阻碍和双方都缺乏经验,在经济交往中产生了许多困难。她认为,中国法律尚有不健全之处,管理人员缺乏经验,还有官僚主义,办事拖拉、繁琐等。她希望随着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这些困难将会被逐渐克服。
根据美方提出的问题,中国审判机关和仲裁机构的有关人士,在今天的专题会议上侧重介绍了涉外经济案件审判和仲裁的情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特别说明,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对外国当事人与中国当事人一样平等对待,没有任何歧视规定,但是,外国法院如对中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国法院也对该国国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给予相应限制,实行对等原则。这位负责人称,中国法院不论在适用程序法,还是在适用实体法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主权、公正和对等、互惠原则。如果根据事实和法律,应该是外国当事人胜诉的案件,就坚决判决外国当事人胜诉,决不因为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或企业、组织,就对其进行袒护。在诉讼程序上也决不采取保护主义的不公正作法。
在今天的会议上,中美双方人士还就中美贸易中的法律问题、工业产权问题、中国涉外金融法律、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税务、会计方面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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