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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掉“官服” 穿上“农衣” 巴县深化供销社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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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9
第2版(经济)
专栏:

脱掉“官服” 穿上“农衣”
巴县深化供销社改革
本报讯 记者罗自苏报道:“供销社原本姓‘农’,不为农民服务,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农民就不认你。”重庆巴县供销社悟出了这个道理,在深化改革中突出一个“农”字。
自1982年始,巴县供销社系统清理了社员股金,落实了股权,补发了红利,并在组织管理、用工、分配、服务等方面作了改革。但供销社在体制上尚未根本突破。为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有、农民管、农民享的供销合作组织,今年4月开始,巴县在全县逐步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
领导体制上突出农民的地位。新产生的社员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总代表数的2/3以上,原则上一村一名,文化要求初中以上,以增强议事能力。区、乡党政干部不担任基层供销社理事,理事会的成员农民占2/3以上。必须有一名农民理事担任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理事不能受聘当供销社主任。这是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根本性措施,保证了理事会对主任实行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农民的所有权和民主管理权。资金结构中突出农民的股份。巴县根据接龙区供销社试点的情况,在一保职工的奖金和浮动工资平均水平不降低,二保股金分红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下,今年将把股金总额扩到560万元,使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从现在的26.3%提高到35%。
完善商品生产服务体系,突出农民的利益。巴县供销系统大力扶植农民发展茶叶、柑桔、苎麻、蘑菇生产,全面推行农副产品产销合同制。为了增强区、乡支持农村发展商品生产的实力,巴县提出了“以商补农”的政策,基层社每年在税后留利中提取3—5%,返还区、乡财政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一是以专业商店为核算单位,同时允许试验其它适合自己特点的核算体制。二是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在小型饮食、服务、修理和零售门店试行租赁制。三是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四是切实加强基层供销社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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