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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退赃并检举他人 徐原光被免予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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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主动投案退赃并检举他人
徐原光被免予起诉
新华社西安8月20日电 (记者华年轮)投机倒把,牟取暴利5万余元的罪犯徐原光,因自动投案退赃、检举他人立功,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今天宣布对他免予起诉。
43岁的徐原光是原机械工业部西北供销办事处主任助理。1984年3月至1986年7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与他人合伙倒卖钢材共250多吨、铝锭5吨,非法经营额达30万余元,徐原光分得赃款和赃物折价共5万多元。他虽然有金钱可供挥霍,但不义之财也使他惶惶不可终日。去年7月30日,办事处所在的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到办事处宣传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有关政策,促使徐原光作出了明智的抉择。第三天,他就主动向碑林区检察院自首,一次交待了他的全部犯罪事实,退出了全部赃款,同时,揭发了其他16人的经济犯罪问题。据调查,这16人共倒卖钢材4700余吨、铝锭16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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