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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人民政府处决贪污纳贿的司法人员顾裕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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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2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拥护人民政府处决贪污纳贿的司法人员顾裕尚
编辑同志: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最高人民法院贪污纳贿的职员顾裕尚以死刑(消息见十一月十二日本报),我们表示坚决拥护。
北京市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使大家深切地体验到人民司法机关是真正执行人民意志的。同时,这件事实也告诉了我们:个别混入人民司法机关中的有贪污腐化行为的旧司法人员,正在影响着人民司法机关的威信。这是值得注意的事情。我们是新中国未来的司法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加强政治、思想锻炼,要坚决与贪污腐化的现象进行斗争,为人民司法机关的纯洁和人民法制的巩固而奋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法律系学生 时伟超
齐家麟 张仁 步广海
邢 敏 李华兰 吉苏生
张达卿 刘灿璞
编辑同志:顾裕尚因严重的贪污纳贿行为被判处死刑,我完全拥护人民政府的这一正确措施。
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一定不能允许有知法犯法的坏分子存在。像顾犯这样的败类,是不能在人民机关、团体中,特别是在人民司法机关中担任任何工作的。
在这个问题上使我特别感动的,是辅仁大学同学刘炳生自动写信揭发这一案件的行动。这种行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许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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