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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化肥厂的基建财务帐应当清一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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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原平化肥厂的基建财务帐应当清一清
我省原平化肥厂,1965年筹建,1971年正式投产。从1980年至今,这个厂年年编制基建财务报表,却无人审批,造成1980年就形成生产能力应交付使用的58.3万元固定资产无法移交生产单位,不能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影响到生产成本的准确核算。另有1965年至今的库存材料24.29万元和库存设备57.8万元,不能利用;还有21.5万元的在建工程也无法清理。
据了解,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厂1980年以前隶属于原忻州地区煤化局,1981年改由省化肥专业公司管辖。因工作疏漏,移交时未将基建财务部分进行交接,以致形成现在这种无人过问的局面。
在“双增双节”运动中,清仓利库,挖掘资金潜力,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是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们希望这个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把这个厂的基建财务帐认真清理一下。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山西忻州地区中心支行 李巨才 陈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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