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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秩序 搞活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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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7
第1版(要闻)
专栏:

整顿秩序 搞活市场
本报评论员
一个时期来,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价格政策的活动在全国范围有所增多。一批无照商贩和少数个体户依靠行贿等手段,买通掌握商品批发和分配权力的个别国家公职人员,从国营企业套购紧俏商品高价倒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少数不法分子拉帮结伙,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甚至抗拒管理,殴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对此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取缔、打击,听之任之,必将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
目前,我国的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社会总需求超过了总供给,在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活动很容易滋生,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密切配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进行必要的引导、调节和控制,这是保障市场实行开放、搞活方针的一个必要条件。
当前,各种扰乱市场的行为,集中表现在价格上。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哄抬物价行为,不仅个体户有,一些集体和国营企业也存在。群众把那些从国营商店或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并转手高价倒卖的投机分子称为“倒爷”。这次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物价管理,一方面要坚决取缔无照商贩,打击专干严重违法勾当的“倒爷”,另一方面,要堵塞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中的漏洞。一些“倒爷”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与国营批发零售企业、物资和交通运输的某些部门、环节有关。个别人员不顾国家的政策、法纪,损公肥私,接受贿赂,同社会上的“倒爷”勾结,牟取非法利润,成为“倒爷”的后台。他们的所做所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引起广大消费者的不满,也严重败坏了社会主义企业的名声。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中的违法者,不论流通环节还是生产环节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倒爷”要严厉打击,同时又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把极少数专干非法牟取暴利勾当的“倒爷”同正当经营或有轻微违背商业道德行为的个体商贩区别开来,对后者主要是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混乱情况,越来越使人们认清了一个道理: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管理与反管理、监督与反监督的斗争将会长期存在。越是开放搞活,就越要加强管理监督。多年来,一些地方在市场管理上曾反复出现过“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情况。我们要避免重蹈这个覆辙。市场在发展商品经济和满足人民消费需要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总的来说,我们的市场不是开放、搞活过了头,而是开放、搞活得不够,个体商贩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加强管理、监督,目的是为了抑制和消除那些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在市场上得到保障。也就是说,整顿市场是为了进一步搞活市场。这不是整顿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当前,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好。一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对各类企业和经营者要监督它们严格按照工商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生产经营,不使搞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人有空子可钻。二是监督检查要统一部署,综合治理,实行专业职能部门同群众相结合。我们应当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市场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对市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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