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浅谈发展农村家庭企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7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浅谈发展农村家庭企业
靳国君
农村家庭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在调整产业结构、搞活商品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家庭企业,即通常所说的自营专业户,是以家庭为单位,以自有的生产资料独立从事工业、运输、修理、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养殖业等。在农村第二步改革中,农村结构性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成了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农村现有结构性剩余劳动力1亿人,据有关部门测算,到本世纪末将达到2亿。这么多的劳动力国家不可能包得下来。目前我国国营企业有职工7000万人,按当前生产的实际需要,大约还多出1500万左右,今后新建项目主要是吸收部分待业青年,不具备大量安排农村劳动力的条件。靠乡镇企业也不可能全包下来。全国现有乡镇企业1000多万个,已转移农村劳动力7000多万人。“七·五”期间,乡镇企业只能再转移5000万人,其余部分就要靠兴办家庭企业来消化。家庭企业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办起来,而且见效较快。如温州市从1978年到1985年大力发展家庭工业,在短短7年多的时间里就转移了40多万劳动力,加上为家庭企业服务的运输、供销等从业人员,总数已达60多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6%,占全市从事工副业生产的劳动力总数的46%。
要完善农村商品市场,搞活商品流通,也需要大力发展家庭企业。我国农村现在是千家万户搞生产,农产品和土特产品种类繁多,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千差万别。相当多的地区交通不便,运输困难。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后,可以就地就近为国家和供销社代购,也可以独立经营国家定购合同外和供销社无力收购的产品,直接进入集市,或与零售商店直接挂钩,建立供货关系。这将从多方面补充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网点的不足,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市场和多渠道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促进农村商品经济更快地活起来。农民进入城市兴办个体商业、饮食服务业等,也将对发展城市商品经济起促进作用。
自农村改革以来,人们对家庭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热情扶持家庭企业,积极兴办家庭企业。但是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和旧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束缚,一些人对兴办家庭企业仍心存疑虑,担心发展家庭企业会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影响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现阶段的家庭企业,多数属于个体经济性质,它既不同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前的个体经济,更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个体经济。它是在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下存在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只要我们坚持正确政策,完善经济法规,加强工商管理,就可以发挥它对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作用。
目前,各地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包括家庭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要人为地在家庭企业间搞“归大堆”。总的说来,我国农村家庭企业不是太多,而是不够,应当放手发展。对于农村家庭企业在资金、生产、销售、技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应当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