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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明知故犯的人要从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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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对明知故犯的人要从严处理
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制止乱摊派和挥霍浪费、大吃大喝,而中国广告协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某些领导人竟充耳不闻,为所欲为,乱摊派,摆排场,吃喝送礼。请问,他们的党性哪里去了?他们是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吗?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社会主义建设还需很多资金。而这些人却利用职权,把人民的钱财肆意挥霍。这是对人民的犯罪!而且他们是明知故犯,一犯再犯,对这些屡教不改的人,只检查一下过关是不行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公安部审计室 李睿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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