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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山东各级法院积极开展经济审判 两年多审理调解经济纠纷案64万多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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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1版(要闻)
专栏:

用法律手段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山东各级法院积极开展经济审判
两年多审理调解经济纠纷案64万多起
据新华社济南9月1日电 (记者袁文忠)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经济审判工作,用法律手段确保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近两年多来,他们共调解各类经济纠纷50余万起,审理经济纠纷案14万余件,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各种经济合同63万多份。
各法院针对农村时常发生随意变更合同或不履行以至撕毁合同的情况,抽调经济审判干部组成1900多个巡回法庭串乡走村,宣传国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地受理、审判经济纠纷案件。烟台市各县、区法院还结合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帮助有关单位修订完善经营承包合同,帮助乡镇和村建立合同管理组织。
诸城县百尺河镇西屯村刘培信承包了集体的土地和油坊,但拒不交承包费,他还煽动其他群众不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1985年这个54户的小村子,家家不交承包费、不出集体义务工。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这件拖欠承包费案,依法判决刘培信向村委会交纳拖欠的承包费和实物折款共7100元。刘培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他的上诉。这个远近有名的“刺头”在法律的威慑下,终于如数补交了所拖欠的款项,这样一来,西屯村的其他经济纠纷也随之得到顺利解决。
鄄城县有些借贷户不按期归还贷款,致使县银行系统和信用社系统信贷沉淀资金达1935万余元,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的周转和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部分基层信用社甚至濒于停业。在经过采取行政、经济措施,收效都不大的情况下,县法院去年5月组成9个巡回法庭,分别到9个乡镇、100多个村开展法制宣传,受理借贷纠纷,使这两个系统很快收回了沉淀借贷资金。
乘经济改革之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投机诈骗,这是当前经济犯罪的一个特点。山东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和调解经济纠纷中,十分注意这个问题,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的问题,就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1985年以来,全省法院系统共向检察、公安等部门移送经济犯罪线索和疑点300多起,其中有些经深入追查,证明是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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