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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制度改革后缓解职工后顾之忧 鞍山合同制工人实行互助医疗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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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劳动制度改革后缓解职工后顾之忧
鞍山合同制工人实行互助医疗保险
新华社沈阳9月1日电 (通讯员王忠奇、张铁胜)合同制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期后,医疗有困难怎么办?鞍山市最近实行了合同制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办法,全市已有20个全民企业的4000多名合同制工人参加了保险,共筹集保险金1.8万元。
鞍山市在贯彻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的四项规定时,发现非因公负伤或患病的合同制工人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解除合同以后,困难较大。于是,决定建立合同制工人互助医疗保险。这种保险,可以缓解或减轻合同制工人解除合同后的医疗困难。
互助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增加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参加保险的合同制工人每月缴纳保险金5元,缴足50元为止。这项金额存入银行,以利息作为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参加保险的合同制工人,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被解除合同时,可从这项基金中发给一次性补助费。
这种劳动保险的补充形式,受到了合同制工人的欢迎。拥有2万多名合同制工人的鞍山市,现在已开始在全市推广合同制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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