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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 应尽快通过常委会议事规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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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
应尽快通过常委会议事规则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的委员们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草案时认为,这个草案把人大常委会几年来的实践规范化、法律化,有利于委员们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议尽快通过实行。
在分组审议时,不少委员谈到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的问题。苏步青委员在发言中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批评。他说,这些年来我们制定了几十个法,但对法律的执行情况却缺乏检查,比如对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情况,对物价控制的情况等等。他希望人大常委会更多地讨论人民迫切关心的问题。袁雪芬委员希望,议事规则明确规定重大事情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以加强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许涤新委员建议,草案规定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王甫委员指出,质询是监督的一种形式,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也是一种监督形式,应当把这些形式写进议事规则中去。
一些委员在发言中建议将人事任免的规定专写一章。多杰才旦、黄玉昆、刘达、罗琼等委员认为,对提请任命的干部,有关方面应提供有关情况,介绍政绩,使委员们事先有所了解。有的委员还对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谷景生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写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在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曹龙浩、胡荣贵等委员认为,草案规定的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7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这样规定时间太短,建议改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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