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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锅炉事故未处理责任者反受提拔重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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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重大锅炉事故未处理责任者反受提拔重用
1985年12月11日11时40分,我州乐东县利国糖厂调度员陈炳沛向厂长陈鸿尧报告:一号锅炉一只水位表已被堵死,另一只有漏水漏汽现象。厂长听后只同意采取限压措施,继续生产。下午5时15分,锅炉冷水壁管由于严重失水,全部烧红变形,工厂被迫停产修炉19天,直接、间接经济损失67万余元。事后,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自治州等有关部门对这起锅炉事故发出通报,并责成乐东县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任者。
但是,乐东县对上级部门的通报置之不理。后来在自治州委、州政府的多次敦促下,乐东县人民政府才于去年9月5日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调查后,一致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厂长工作不深入,安全生产观念淡薄,片面追求产值产量,严重地违反锅炉安全监督的规程造成的,实属领导责任事故。
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建议乐东县委、县政府对利国糖厂党委副书记兼厂长陈鸿尧给予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高日松撤销厂技术股副股长的处分;给予厂党委副书记宋泽厚党内警告处分。
令人费解的是,乐东县的领导人,不但没接受调查组的建议,反而把厂长陈鸿尧由党委副书记提拔为正书记,把宋泽厚调到县交通局当副局长,锅炉事故就这样不了了之。
广东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广播电台记者 陈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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