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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鼓励发明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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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这是鼓励发明吗?
今年9月,有关部门将在吉林长春市举办第三届全国发明展览。武汉市发明协会为迎接这次展览,6月先在本市举办了预选预审展览。凡申报者,需交纳参展费40元、制版费20元。我申报了两个项目,结果交了双份钱。最近,我得知我的一项小发明被选上参加第三届全国发明展览,感到十分高兴。但是,参加这样的展览,每个发明者不仅要自理住宿、交通等费用,还得交175元的摊位费。我傻了眼,这意味着我参加这次发明展览,就要自己拿出几百元钱,相当于我半年的工资!我真不明白,有关部门举办全国性的发明展览,一切费用都得个人自理不说,为什么要交175元摊位费呢?搞小发明的目的,是为了给社会创造财富,为群众提供方便,为什么反得自己掏腰包呢?我搞小发明不是为了赚钱,只要人们喜欢我的小发明,就是对我最大的奖励,我不要任何报酬!如果有关部门把小发明这一崇高的活动抹上金钱的色彩,就贬低了这种展览的意义。我认为,我手中的参展荣誉证,是用几百元钱买来的。
为搞小发明,我遭到一些人的冷嘲热讽和闲话且不说,经济上也节衣缩食了。现在,我要交出几百元参展费、摊位费,真有些承受不了。有人也许认为,你的技术一旦被转让,你就发财了,交几百元参展费算什么?如果这种观点能成立,那么搞发明便成了一项冒险的赌博,赌赢了就赚大钱;赌输了就得赔本。这对搞小发明有什么益处?
我搞小发明,本单位不肯出钱赞助。为了能参加这次发明展览,我准备从买电视机的储蓄中抠出一部分。我对参加这次展览,心情既高兴又难过。我的一些同学听说这些情况后,有的竟打消了搞小发明的念头。
我恳请大会主办单位免收我们这些小发明者的摊位费、住宿费和交通费,鼓励小发明者搞出更多的发明。
湖北武汉市 一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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