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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再次声称 政府现在不宜就光华寮问题陈述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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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1
第6版(国际)
专栏:

日本内阁再次声称
政府现在不宜就光华寮问题陈述意见
新华社东京9月1日电日本内阁在今天的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光华寮案的答辩书称,在现阶段,法务大臣向最高法院就光华寮案陈述意见是不适宜的。
日本政府的这个答辩书是针对社会党众议员坂上富男8月6日就光华寮诉讼案向众院议长原健三郎提出的质询所作的答复。坂上富男的质询说,所谓的光华寮诉讼,应该属于法务大臣权限法中第四条所说的“与国家利害或公共福利有重大关系的诉讼”。他要求政府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答复。
答辩书称,关于法务大臣权限法第四条有关法务大臣陈述意见的规定,“只限于在法院给予陈述意见机会时才加以运用的,在最高法院尚未就给法务大臣陈述意见表示任何态度的现阶段,就光华寮诉讼是否属于‘与国家利害或公共福利有重大关系的诉讼’陈述意见是不适宜的”。
日本政府的这一答辩书根本没有回答坂上富男所质询的问题。实际上是对这一关系到中日两国间重大政治原则的问题采取回避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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