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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皖沪试行票汇结算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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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2
第2版(经济)
专栏:

苏浙皖沪试行票汇结算新办法
据新华社南京9月1日电 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区域内的银行,从今天起开始试行票汇结算新办法。
苏、浙、皖、沪是我国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过去,这个区域内的商品交易,银行之间一般实行限额结算,只能转帐不能支付现金,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办理,而且缺少安全措施。票汇结算既可取现金又可转帐,在汇入地的各银行都能支付,有利于这个地区工商企业进行商品交易。汇款人随身携带凭证,就可直接到外地销货单位购货。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有效期为一个月。三省一市试行票汇结算新办法后,限额结算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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