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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培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 一年半查出违纪金额40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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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吕培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
一年半查出违纪金额40亿元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吕培俭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时说,从1986年到今年上半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174000多个单位,共查出违反财经纪律应上缴财政的金额40亿元,查处百万元以上违纪案件1221件,万元以上贪污案件348件。审计查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大部分已进行处理,其中触犯刑律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审计监督工作,对维护财经法纪,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吕培俭说,这一年半主要查处弄虚作假,钻改革空子,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利的问题。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物资、外贸、教育、公检法、银行、财税等部门和自筹基建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了许多截留隐瞒收入,虚报亏损,乱拉乱用资金等问题。1986年还对683个世界银行贷款和联合国组织援助项目执行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出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意见,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他说,为了配合实行厂长负责制,去年以来,逐步扩大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986年全国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机关,对离任的599个厂长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遵守财经纪律、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有201人,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74人。今年上半年各地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据12个省、自治区统计,共对910名厂长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证明,实行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厂长增强责任感和遵守财经法纪观念,有利于更全面地考核干部的实绩,落实厂长负责制。
吕培俭说,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全国在县以上36000多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对财务收支实行了按月或按季、按年定期审计,主要审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资金使用效果。实行定期审计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普遍减少,行政经费开支有所节约,对支持和监督财会人员履行职责,促进政府机关保持和发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有明显效果。
他说,审计机关建立以来,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组建机构、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进行。许多审计机关重视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审计人员守则,认真考评,既表扬先进,又严肃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问题,使审计机关树立一个好的作风。
吕培俭说,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继续有所加强,社会审计组织有了发展。到去年底,全国已有33000多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内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1986年,内审机构共审计了58000多个单位,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并针对损失浪费、费用不合理上升等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全国有200多个市、县建立了社会审计组织。
吕培俭指出,去年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审计工作逐步开展后,有些地方开始出现审计同财政重复监督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审计与财政两个机关的职责分工;审计机关和内审机构查出的涉及地方、部门声誉和利益的问题有些很难处理,有的不能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有的甚至因查处问题受到了打击报复;各地的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审计署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对各地分类指导和具体帮助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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