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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培俭在人大常委会上谈审计工作重点 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损失浪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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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吕培俭在人大常委会上谈审计工作重点
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损失浪费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吕培俭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报告审计工作时指出,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宪法赋予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财物收支的审计监督,重点是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支持企业搞活,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顺利发展。
吕培俭说,本着统一计划与各地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1987年审计机关计划审计350个县以上财税部门,1200个金融机构,1000个工交企业盈利下降或亏损大户,2760个商业、外贸等企业,5500个自筹基建项目,3600个使用支农、扶贫资金等单位和870个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联合国组织援助项目执行单位。对影响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和搞活企业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促进加强宏观管理。从上半年工作情况看,这一计划可以提前完成。
他指出,目前,在财政经济领域中损失浪费问题相当严重,其中许多是官僚主义造成的。在审计工作中要突出抓官僚主义造成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把它落实到对工业、交通、商业、外贸企业,基本建设单位,财政金融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审计项目中。审计查出这方面的问题,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能因为没有装个人腰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其它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继续查处。国务院最近颁发了《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这是严肃财政纪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审计机关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照规定对违反财政法规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以教育广大干部遵纪守法,尽快改变目前财政纪律松弛的现象。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正确掌握政策,宽严适度。对弄虚作假等是非界限清楚的问题,要理直气壮地依照政策、规定予以处理。先进单位如有这类问题,也不能例外。对属于改革中失误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分清是非,帮助改进。对一时不易划清政策界限的问题,要向领导机关请示。
吕培俭说,审计工作为改革、开放、搞活服务,主要通过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能。当前正在推行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审计监督要促进它健康的发展:一是积极了解情况;二是监督有关方面履行承包合同;三是监督承包单位核实经营成果,查处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问题;四是监督承包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五是对审计发现的承包经营中影响宏观控制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根据国务院的指示,要继续配合经委等有关部门,抓好制止和纠正乱集资、乱摊派等侵犯企业合法经济权益的问题,支持企业搞活。
他说,根据国务院指示,要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当前要推行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两项制度。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厂长任期内企业的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盈亏是否属实,经济效益是否达到任期目标,国家资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等,以迅速改变厂长对企业经营好坏不负责任的现象。对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财务收支的制度,要争取3年左右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从今年开始,审计署对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分批实行定期审计财务收支。这种定期审计也要突出重点,抓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注重实效。
吕培俭说,要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在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措施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他说,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要支持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审计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要教育审计干部深刻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对审计干部要严格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到执法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逐步培养起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审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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