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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有关教育议案受到高度重视 国家教委等承办单位协同办理许多问题正在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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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09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代表有关教育议案受到高度重视
国家教委等承办单位协同办理许多问题正在解决
本报讯 出席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对教育事业提出议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许多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在今年三四月间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十分关心,所提议案中,属于教育方面的有20件,占议案总数的7.6%,由国家教委等五个部委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办理。其中,以国家教委为主、负责承办的有14件。
国家教委等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人民代表新提出的具体建议,尽可能加以解决,给人民代表以全面、详细的答复。对因各方面困难,暂时难以办到的建议,也是坦率地亮出“家底”,摆出困难,请代表予以谅解,并争取以后逐步解决。截止到8月下旬,国家教委承办的议案(作为建议办理)已全部办理完毕。其它几个承办单位,有的已经办完,有的正在办理。
根据人民代表建议的内容,各方面有针对性的答复情况如下:
一、国家教委明确规定以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国家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并继续做大量的工作,向社会做广泛的宣传,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为此,国家教委已责成有关司局、委托有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争取尽早提出新的学校工作评估标准;国家教委还正在制定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代替1978年沿用至今的教学大纲。考试制度的改革正在试点之中,如小学取消期中、期末考试,普及初中地区取消小学升初中的考试,以减轻小学生的学习压力等等。为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监督领导,国家教委督导司已经设立,开始对部分省市区进行督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督导部门亦将陆续设立。
二、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正在进行第二步工作,在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后将进一步解决。国家教委也将继续努力,争取尽快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另外,根据国家教委的通知和中央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一些省市区已开始成立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不少省市区采取多种渠道集资、多种形式建房,解决了部分问题。国务院在国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批准从1986年起每年拨一些投资帮助各地为中小学教师建房。但由于欠帐太多,需做长期的努力才能完全解决。
三、1981年以来,国家为中小学的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5年内用于修缮、改建中小学校舍经费近60亿元,基建投资近38亿元。中小学校舍危房比例已由17%下降至7%。“六五”期间,教育经费增长约一倍;“七五”期间,教育经费的增长将继续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国家并且决定在城乡普遍开征教育费附加;国家计委再拨5亿元基建投资补助贫困地区普及小学教育。
四、各专项教育法规的立法工作,各有关方面正在研究中,因为这是一项严肃的事情,不宜操之过急。但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也正在调研、起草之中。
五、国家教委及有关方面,对于加强师范、职业、成人、医药等专项教育、保证质量,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七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拨出10亿元经费及3亿元基建投资用于加强师范和基础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还准备在1988财政年度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装备一批教育学院和师范专科学校的在职教师培训部。至于一些院校的开办与加强,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全部立刻上马,只能有所侧重。
在一些议案的办理过程中,国家教委及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办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解决,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各部门对教育事业的一致关注和支持。同时,国家教委等有关方面也希望人民代表继续关心支持国家各级教育事业,对教育部门的工作给予监督,与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一道,共同把教育工作搞好。 (杨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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