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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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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0
第1版(要闻)
专栏:

评优之忧
新华社记者 施宝华
评优、选佳本来是鼓励先进,推进创优的好事。然而,当前评优、选佳活动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却令人望而生忧。
评优、选佳最大的忧是“滥”。一家或几家舆论单位、公司、商店都可打旗帜举办优佳评选活动。一时间评优、选佳成热,竞相争办,你搞“十优”,我选“十佳”;你冠以“优质产品”选评,我来个“名优产品”评选。弄得一些名牌产品企业应接不暇,优佳桂冠戴不胜戴。一些在国家或地方质量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中被“刷”下来的产品、非优佳产品乃至杂牌、劣质、滞销产品却颇受滥评之惠,他们在又多又滥的评选活动中搞点弄虚作假、拉关系等小动作,总可捞到个“优”“佳”。
评优、选佳一滥,社会就添“忧”:一些真正的优、佳产品被这些滥竽充数的“优”“佳”鱼龙混杂,真假莫辨,显示不出自己的优势;广大消费者被搅得稀里糊涂,在商店的橱窗里,看看都有“优”字标志,孰真孰假,只好凭经验和眼力了。
一些与质量管理无关的单位缘何热衷主办评优、选佳呢?据说,其中大有奥秘。谁家出头主办评选优佳,名声大噪自不待言,还可收纳一笔为数可观的“活动费”。一些“评选心理学”掌握得好的主办者,还能利用企业急于求优、求佳心理,乘机敲笔竹杠、捞到实惠。这种无本买卖、名利双收的行当何乐而不为呢?
评优、选佳是对企业产品进行社会性鉴定,是关系到社会公众和企业利益的十分严肃的工作。这项活动应当由国家或地方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主办,应当有权威机关或人士参加、评选,有合理的评选原则和办法,有科学检测手段进行检验,有消费者的综合评价。这样才能评选出名实相符的优佳产品。如今这般滥评、滥选,后患无穷。看来,我们的国家或地方的质量主管部门很有必要把评选优佳产品的活动管起来。要制订优佳产品评选法,建立对评选优佳活动的审查批准制度。对目前正在兴起的评选优佳热应适当降降温。对于那些借评选优佳活动而捞一把的举办者和变相“卖优”、“买优”者理应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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