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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新闻界座谈会提出 严格纪律纠正新闻队伍中不正之风 中宣部负责人强调加快新闻立法加强新闻事业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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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0
第1版(要闻)
专栏:

首都新闻界座谈会提出
严格纪律纠正新闻队伍中不正之风
中宣部负责人强调加快新闻立法加强新闻事业管理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原《中国广告报》西北记者站违反纪律,擅自向企业筹集经费,组织新闻采访团的问题被公开揭露并受到严肃处理,引起新闻界的警觉。9月9日,首都一些新闻单位负责人和曾参加这个记者团采访活动的部分记者就此举行座谈,共同总结经验教训,商讨如何纠正存在于新闻队伍中的不正之风。
今年3月以来,原《中国广告报》西北记者站以保证拍片或在首都报纸上的“上稿质量”等交换条件,与18家企业签订协议,筹集经费,擅自组织“西北纪行新闻采访团”。这种败坏新闻界职业道德的做法,受到了参加采访团的记者们的抵制。有的同志针锋相对地提出了“约法三章”;青年记者王安在报纸上公开揭露了这件事。接着,有关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宣布关闭这个记者站,解聘记者站的负责人。
《中国工商报》总编辑柴树滨在会上介绍了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总结了经验教训。到会同志围绕这一事件进行了广泛讨论,探讨了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新闻界面临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列举了当前新闻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少数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以新闻报道作交易,搞“有偿新闻”;有的变相出卖版面,索取高额费用;有的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刊播“广告新闻”,收取费用,等等。凡此种种,严重损害了新闻事业的声誉。大家认为,在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的今天,在新闻工作与经济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的情况下,加强对新闻事业的管理,严格组织纪律,开展新闻职业道德教育,十分必要。
中宣部副部长王维澄、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宋木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杨子才,以及新闻单位的同志在会上发言,希望新闻工作者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地与新闻界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王维澄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闻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新闻界的主流是好的,但发生的一些问题也值得重视,他要求新闻工作者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党的新闻工作的声誉,取得群众的信赖。王维澄赞扬这次参加记者团的几位记者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精神。他说,新闻工作者不能光揭露别人的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对自己队伍内部的不正之风也要敢于揭露。要加强新闻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特别要提倡到边远艰苦地区采访。
王维澄还谈到加快新闻立法和加强新闻事业管理的必要性。他强调,应该明确划分几条界限:第一,不得搞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第二,记者不得利用采访之便索贿、受贿;第三,要划清新闻与广告的界限,专业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并从中提成,而新闻单位也不得给专业广告经营人员发放记者证。王维澄要求全国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都遵守这些原则,并希望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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