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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成果 探索新路 积累经验 全国建起1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大多数试验区已确立具体项目有的开始实施试验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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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1
第1版(要闻)
专栏:

拓展成果 探索新路 积累经验
全国建起1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大多数试验区已确立具体项目有的开始实施试验方案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姬斌、本报记者刘允洲报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已在10个省、自治区建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始进行以把已有改革成果制度化和探索改革新路子为核心的实践。
中共中央今年1月通过的《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文件,回顾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指出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改革必须坚持下去,并通过艰苦努力,做好充实、巩固、配套、提高工作,促进新体制的成长,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具体方针和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有计划地建立改革试验区。办试验区的目的在于,由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社会实践,取得信息,作为科学决策的依据,制定相应的试行章程和法规,使党和政府的政策具体化、完善化、制度化,并在实践中研究深化改革所遇到的各种矛盾,选择易于突破的环节,拓展改革成果,从而提高认识水平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水平,积累推进改革的经验,而后向更大范围推广。
中央的这一意见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根据中央制定的全国试验区不宜过多的原则,经各地与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共同商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先后确定了14个改革试验区:安徽省阜阳地区,黑龙江省尚志县、苇河林业局、绥滨农场,河北省玉田县,陕西省礼泉县,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湄潭县,广东省南海县,江苏省吴县、无锡县、常熟市,浙江省温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据了解,有试验区的各省、自治区都成立了由省、自治区党委或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起由各方面参加的具体工作班子。在拟定改革试验方案过程中,各地都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调查和反复论证。目前,大多数试验区已确立了试验的具体项目,提出了试验方案,有的业已开始了方案的实施工作。
从各试验区的内容看,有的是进行综合性的试验,有的进行的是某一方面的专项试验,涉及到乡镇企业制度建设、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规模经营与现代化建设、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建设、国营农场和林业局体制改革等许多方面,既注意了改革成果的巩固,又注意到了对下一步改革的探索,体现了制度建设、法规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结合以及改革与经济发展的结合。
日前,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全国农村试验区情况交流会,汇总了前一阶段试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布置了下一阶段的试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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