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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查处党员干部索贿 受贿分别给予二十二人以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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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平顶山查处党员干部索贿
受贿分别给予二十二人以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新华社郑州9月14日电(记者陈开印)河南省平顶山市22名党员干部,因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
中纪委关于坚决查处共产党员索贿问题的决定发布后,中共平顶山市委采取市纪委和市检察院联合办案的方法,重点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负责干部索贿受贿案件。到8月底,全市已查出受贿案件39起,查出的受贿金额和实物折款共7.7万元,已追回6万多元,受贿者因徇私情而使国家少收的37万元税款也已追缴。
在这些受贿案件中,涉及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42人,其中党员22人。目前这22人中有10人被依法逮捕,2人被开除党籍,10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职务的处分。市财政局工业科科长赵长春,1984年7月任职,10月就开始受贿,先后接受11家企业的现金及实物折款5604元,现已被依法逮捕。市税务局北渡乡税务所副所长武学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先后索贿31笔,共计人民币13000元。他所在的税务所索贿受贿成风,全所6人都有受贿问题,其中受贿千元以上的就有4人。武学锋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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