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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地方管理 实行承包经营 上海港生产建设更上一层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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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下放地方管理 实行承包经营
上海港生产建设更上一层楼
本报上海电 记者李济国、沈兴耕、王咏赋报道:我国最大的港口——上海港实行领导管理体制重大改革,下放地方管理为主和“以港养港”——“收支相抵,定额上交,超额全留”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给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年半来,港口内部的改革继续深化,生产和建设事业又有长足进展。
管理权下放以后,上海市政府加强了对港口工作的领导,市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讨论港口工作,将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批权下放给港口。港务局作为港口行政当局的职能得到初步体现,港口生产、建设、岸线规划使用和专用码头的管理加强了,全港装卸作业保持了连续增长的势头。1986年完成的吞吐量比1985年增长11.6%;今年上半年在国家加强宏观控制,较大幅度减少外贸进口以及实施强制性货物分流情况下,吞吐量又比去年同期增长3.8%。去年以来外贸船停港时间又大幅度缩短,今年上半年仅为6.9天。
“以港养港”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一年半来,逐渐形成了港口资金自我循环体系,港口建设和改造项目的资金有了基本保证。新建的18个泊位工程均已开工。他们还利用养港资金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港内20%的机械得到更新“。“七五”期间,上海港投入建港的资金将比“六五”期间多2倍,新增吞吐能力1500多万吨。
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变得灵活了。今年第一季度,港务局所属基层企业先后建立了16个用户委员会,把用户对港口的质量监督同沟通横向经济信息、发展公共关系融为一体。还建立了生产业务经济信息中心组,走出上海港,面向经济腹地,收集运输市场信息。此外,还先后组建了散货包装运输公司,发展散货包装和外贸中转包干业务;开展内贸代办中转、代办托运、代办包装等主业延伸业务及商业、饮食、旅馆、旅游服务等,并建立了17个国内横向经济联合体和两个中外合资企业,初步形成了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及不同经济成分联营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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