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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价管理 整顿市场秩序 北京公开处理经济违法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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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加强物价管理 整顿市场秩序
北京公开处理经济违法案件
本报讯 记者张书政报道:北京市为了加强物价管理和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从8月份整顿市场秩序时查出的18213起经济违法案件中选择9起,于9月12日召开大会,公开处理。
朝阳区工贸开发公司今年1至5月向黑龙江省大庆市来京的无照商贩刘士奎批发大重九、石林等紧俏香烟35500条,还批发金版纳、碧鸡等大量中档香烟及大量啤酒、白酒、罐头等,从中非法获利33984元,刘加价倒卖后非法获利61803元。大会决定,没收该公司全部非法收入,并加罚款15万元,取消其经营烟草批发业务资格,建议追究公司直接责任者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建议依法追究刘士奎刑事责任。
朝阳区联美电器商店业务员吕玉林,去年10月至今年6月倒卖录像机40台、彩电145台、组合音响1台,为他人联系购买彩电240台、永久牌自行车70辆,索取“好处费”,共非法获利18384元。大会建议依法追究吕玉林刑事责任。
北京市副市长黄超在会上说:“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承包、租赁后,要坚持‘三个不能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规定的义务不能变。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必须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这些范围滥用权利,发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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