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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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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公司三议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苍松公司,在辽阔的国土上大搞“馈赠肥料”的诈骗活动,居然会垂手得逞。这里边究竟有何“奥秘”?
读了《他们是怎样出台的》一文,人们不难发现:
搞坑蒙拐骗,他们已是“老手”,后又受到“挂靠”单位和几个摄影界知名人士的青睐、信任,他们更是胆大妄为;
开业以来,他们斑斑劣迹,却没有人干涉,管理、执法部门更没有采取必要的监督和查处措施,致使这些人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毫无顾忌地走下去;
善良而又失去警觉的人们,求货心切,听信胡言乱语,拱手交出巨款,结果上当受骗,成了对手猎取的对象。
由此而言,办公司有三条需要注意。
第一,对办公司的人要进行必要的审查,切忌不法之徒当政。因为这些人从不讲什么“言不惭,行不耻”。只要能捞到钱,他们摇唇鼓舌、胡说八道脸不红;投机诈骗、贪赃舞弊不择手段。一个娓娓动听的公司美名,一个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会被他们用来进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阵地。
第二,要加强管理。办公司,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个公司是不是贯彻政企分开的原则,具备不具备经营的条件,有没有违法经营的活动等,主管部门都要经常过问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清理、整顿,千万不可麻木不仁、敷衍塞责。至于苍松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为什么越来越严重,这和主管部门有什么关系,是他们仅仅放弃了管理,还是有别的原因,也应查清。
第三,搞好群众和关系单位的监督,要看看各类公司是不是重合同讲信誉,是不是遵纪守法。当然,要搞好监督,就需要监督者既要懂得经济生活常识、法律政策常识,又要有胆量,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在全国多如牛毛的公司中,类似苍松公司诈骗一事,不乏其例。他们假改革、开放、搞活之机,挂出“公司”的牌子行骗,不仅坑了人,而且严重地败坏了改革的声誉。苍松公司刘学成等人发迹的经过,再次提醒人们:办公司不可忽视人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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