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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公里走了102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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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7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45公里走了102天
李土
这是我们平定县揭出的一例公文旅行的典型:阳泉市4月6日签发的关于粮食丰产竞赛的通知,县政府至6月4日才转发出去,有一个乡在7月18日才收到。从市到这个乡只有45公里,文件却走了102天。文件于“清明”第二天签发不算迟,“谷雨前后,安瓜点豆”,离“谷雨”还有13天呢。可等它到了乡政府,离“立秋”只有21天了,还怎么组织“丰产竞赛”?!
建国初,我们县政府距最远的区公所55公里,通信员步行送文件一天赶到。而今天有了摩托、汽车等现代化交通工具,一个文件倒走了102天,这是什么道理?我琢磨了几天,想到了可能是这两个原因:第一,那时候机关干部刚进城,家属还都在农村,是农村养育了他们,可以说是“农村与机关心连心”,机关向基层发个文件或办件事,都要考虑对农民有何利弊。而现在的机关干部,多数是家属就在城市,甚至亲友也进了城,身心都离农村远了,对农村的事感情上和那时不同了。第二,那时机关干部多是刚离开生产第一线,对粮棉油生产十分熟悉,并深知其中的艰难和对国计民生的关系。所以他们对关于工农业生产的文件,文出人随,签发文件后立即组织人下去检查,督促落实。而现在有的干部,楼上往楼下发份文件还要贴上8分邮票从邮局转个大圈。官气长了不少,但对文件到底何时下到基层,能起什么作用,则全然不了解,也不关心了。
封建王朝的圣旨、诏书之类的文件,一旦延误,有关官员还得受到处罚。我们的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让文件在45公里路程内行走了102天,耽误了春种秋收的大事,这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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