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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农村的家庭承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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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7
第7版(国际)
专栏:

苏联农村的家庭承包
张健
近年来,为了改变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的状况,苏联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对农业生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承包责任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承包责任制包括以生产队、生产组为单位的集体承包和家庭与个人承包。据统计,实行集体承包的作业队和作业组已占全苏农村作业队和作业组总数的一半以上。随着集体承包的进一步推广,家庭承包在苏联农村也有较大的发展。
在苏共第27次代表大会上,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指出:“将在生产队、生产组和家庭这一级推广承包合同制。”其后,苏共中央又通过决定,指出家庭承包“仍然属于集体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形式”。《真理报》也载文称,家庭承包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矛盾,有许多优点。由于家庭承包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得到了肯定,这种形式便在各地迅速发展起来。
实行家庭承包制后,按劳付酬原则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收入,从而进一步激发了生产积极性,使农作物单产普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巴甫洛达尔州的潘菲洛夫集体农庄有一个家庭牧场,由一对夫妻及其女婿、女儿共四人承包。承包后,他们注意精心管理,防止浪费饲料,从而使经营效益得到迅速提高。他们饲养牛的头数起初是600头,现在已增加到1000头,完全承担了农庄牛肉生产任务。每头牛出售后,扣去成本和饲养场地的费用,盈利率达100%。他们一年的畜产品至少可供应4000个苏联家庭。现在,他们一家已购买两辆小汽车,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摩尔达维亚共和国有一个叫“瓦尔尼茨基”的蔬菜国营农场,多年来一直不能完成生产计划,产量低、收益小,大批职工弃农从工。由于劳力不足而形成恶性循环。去年,这家农场把1/3的土地完全交给承包户经营,结果产量大增。以西红柿为例,每公顷产量超过计划一倍多。
在爱沙尼亚小型畜牧场的肉、奶生产中,在哈萨克、吉尔吉斯和土库曼的养羊业中,在乌兹别克的养蚕业方面,家庭承包制也显示出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苏联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苏已有100多万农户同集体农庄或国营农场签订了生产各种农畜产品的合同。
但是,据苏联报刊透露,家庭承包也遇到了“不小的困难和阻力”。主要原因是:第一,平均主义、习惯势力根深蒂固,不少人怕承包者收入太多而不支持家庭承包;第二,一些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领导人惰性严重,怕麻烦,不积极推行家庭承包,或者虽然同承包者签订了合同,但不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三,一些干部不善于进行组织工作。此外,部分农民安于现状的思想也给家庭承包带来阻力。
目前,苏联政府正在继续采取措施,以排除人们在推广家庭承包制道路上的心理障碍,克服形式主义,为家庭承包开辟更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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