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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法“官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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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9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严惩不法“官商”
市场秩序有点混乱,一些同志很自然地把矛头对准个体商贩,认定是他们搅乱了市场、哄抬了物价,以为只要对他们严加管制,市场即可太平无事。事实并非那么简单。今天本报刊登的稷山县处理孙吉元的报道,或许能帮助这些同志扭转这种看法。
如果对个体商贩作个总体估价,谁也不能否认他们绝大多数是守法或是基本守法的,对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商品流通,尤其是农副产品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个体商贩中确有少数“害群之马”。他们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坑害顾客,扰乱了市场,败坏了个体商贩的名声,激起了公愤。对他们理当严厉制裁。不法商贩虽然可恶,但如果没有“后台”,一般掀不起大风浪,因为小宗货物的非法倒卖,是很难影响市场大局的。
真正能左右市场大局的是谁呢?是孙吉元这类不法的“官商”。他们挂着公有制的“金招牌”,利用人们信“公”不信“私”的习惯心理,大搞非法经营。他们手中有权、有钱、有物资,为了给个人或小集团捞好处,公然违犯国家物价、物资管理等有关规定,擅自提价,私分、倒卖紧俏商品。一个小小的稷山县生产资料公司的经理,一年多时间竟把占全县供应总量43%的5000多吨化肥“私倒”了出去!哪个个体商贩有这样的“气魄”?又有哪个个体商贩有这样大的能耐?前一段,许多农民手捏着“三挂钩”的化肥票,却买不到可怜巴巴的一点化肥时,大小孙吉元们却大做着倒卖化肥的生意。市场怎么能不乱呢?!事实说明,不法商贩与不法“官商”对市场的扰乱作用,看来不能同日而语。孙吉元们不干则已,一干就是大倒大闹,很短时间就能把一区一县,甚至一市一省的市场搅得乱七八糟。因此,整顿市场,首先必须严查、严惩这类不法“官商”,切莫抓了虾米漏了大鱼。
为了做好今年粮食定购“三挂钩”工作,纠正种种不正之风,几个月前国务院曾专门发出过紧急通知,并要求对克扣、私分、倒卖化肥、柴油等农用物资等严加查处。为此,有关部门和各地派出了不少检查组。夏去秋来,查的结果怎样?处理了几个?到有所交待的时候了,人们等待着回答。我们绝不能姑息养奸,让犯法违纪者留有侥幸心理,更不能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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