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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域近来相继出现赤潮 国家海洋局提请高度重视海洋环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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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9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我国海域近来相继出现赤潮
国家海洋局提请高度重视海洋环保
本报讯 自去年以来,我国一些海域相继出现赤潮,给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国家海洋局最近提请各有关方面重视这一问题,迅速控制赤潮发生率提高的趋势。
所谓赤潮,是指海水中浮游生物爆发性增殖而形成的一种水体变色现象。由于浮游生物的过量增殖,迅速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造成缺氧环境,生活在该海区的海洋生物遭受损害以致出现死亡。赤潮发生区的水体颜色可因浮游生物种类不同而呈红、黄、绿、褐、黑色。从去年到现在,国家海洋局的海监船和海监飞机先后在舟山群岛南部海域、厦门西港的宝珠屿附近海域、长江口外海域发现赤潮。今年6至8月,仅长江口外海域就相继发生两次,有时分布范围竟长达20余海里,宽6至7海里。
据介绍,70年代以前,我国有文字记载的赤潮仅发生过三次,70年代以后已发生10余次。它已成为国家海洋局海监人员重点监视对象。
赤潮形成原因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无疑和海洋污染直接相关。如何防止赤潮的发生,已成为世界海洋环境面临的一大问题。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就我国来说,当前首先是要大力加强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制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保护好海洋,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其次要强化管理,严格禁止沿岸和海上油、污水向海中排放。仅今年上半年,海监人员就发现10多起船舶和钻井平台违规排放油、污水事件。这位负责人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拆船厂、点,法制观念很差,只图眼前单方面的经济效益,一再造成污损事故,给临近海域的环境和水产养殖业带来严重影响。他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严格兴建拆船厂的审批制度,不具备防污设施的,不应兴建。 (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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