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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查处一起受贿贪污案 扬伦造纸厂原党委书记正副厂长等分别受到法律制裁党政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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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杭州查处一起受贿贪污案
扬伦造纸厂原党委书记正副厂长等分别受到法律制裁党政纪处分
本报杭州电 记者高海浩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严肃查处一起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贪污案,浙江扬伦造纸厂原党委书记、正副厂长等10人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原党委书记孙光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副厂长丁鹤炎等7名罪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浙江扬伦造纸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在杭州市引起强烈反响。中共杭州市委作出决定,要求全市共产党员汲取经验教训,各级党委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深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错误曲解改革开放政策和个人私欲膨胀,是孙光洪等少数党员干部蜕变的重要原因。杭州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一份详细剖析材料说,扬伦造纸厂原党委书记孙光洪曾公开宣扬:“趁这两年大家捞他几万,发个小财。”他不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要分管全厂的“咨询工作”。孙光洪以咨询为名,只3次到过某厂,每次不过2小时,就收取“辛苦钱”2000元;他的儿子结婚,变相索取某厂现金2000元的“贺礼”,并以其妻子名义到乡镇企业领取“挂名工资”。尤其是孙光洪在收取一些个体户和关系户的钱物贿赂后,不仅提供大量紧俏产品,还数次事先透露调价信息,使国家和企业损失数万元。据司法部门侦查,仅孙光洪一人受贿钱物价值9134元。在孙光洪的影响下,全厂有6名厂级领导、12名中层干部参与和涉及经济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认为,扬伦造纸厂党员干部受贿贪污案,反映了有些党组织的官僚主义作风已达到难以容忍的地步。浙江扬伦造纸厂原属省轻工部门管理。早从1982年开始,厂里的职工就上诉省主管部门,反映厂领导以权谋私等问题,毫无结果。1984年,上级主管部门曾派人到厂调查,又不了了之。去年整党期间,上级曾派来联络组,没等整党结束就已撤走。以致经济犯罪活动越演越烈。厂内的车间和部门私接业务、出售产品,甚至出卖厂内的生产资料,用于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请客送礼,大肆挥霍。据查实,全厂私设“小金库”7个,总金额高达数十万元。使这家曾在全国造纸行业名列前茅的企业濒临崩溃。1986年,全厂利润除产品提价因素,竟出现4万元的负值。
直至去年底今年初,扬伦造纸厂划归杭州市后问题才被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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