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让讨便宜的人退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让讨便宜的人退赔
看了你报关于中国广告协会搞摊派、挥霍公款、请客送礼的批评报道后,久久不能平静。报道中说,国家审计署“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将还没有挥霍完的钱,收归国库”;又说“中国广告协会已就这件事作了检查”。我认为,这样处理还不够。现在有些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讨到了便宜,也只是做个检查了事。殊不知,某些人把检查根本不当回事,今天检查了,明天照样干。
为了彻底刹住这股不正之风,我建议,除了对这次会议的主持人和决策人给以处分外,中国广告协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司局长以上干部,凡参加这次吃喝和接收礼品的,一律退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某些领导人对此次会议违纪之事所负的责任,也应追究。
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