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国务委员张劲夫要求对乡镇矿业加强扶持引导 放开与管好同步 开发与保护并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委员张劲夫要求对乡镇矿业加强扶持引导
放开与管好同步 开发与保护并重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刘学渊报道:国务委员张劲夫今天在全国乡镇矿业开发管理会议上指出,乡镇矿业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发展矿业的一条新路,合乎中国国情,应当继续发展。要坚持放开搞活与管好同步,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引导乡镇矿业健康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乡镇矿业迅速发展。目前,乡镇矿业年产矿石量已占全国矿石总产量的1/3,产值达120多亿元,已安置农村劳动力500多万人。这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我国矿业,具有重要意义。
张劲夫说,国家已经确定重点加强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矿业就相应地要有一个大发展。一般来说,大中型矿山建设一次性投资总额大,周期长,一些骨干企业需要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扩建和新建,但是单靠国家办矿难以完全满足经济建设的要求。劳动密集型的乡镇矿业具有投资省、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在有条件的地方,依靠地方闲散资金,依靠农民的积极性,办好乡镇矿业,可以为国营矿山填空补缺。各地要继续加强对乡镇矿业的扶持。今后,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更加积极主动,在资源、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为乡镇矿业多办实事。
张劲夫说,需要指出的是,在乡镇矿业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有一段时间只讲放开一面,不讲管好一面;只讲加快开发,不讲保护资源,甚至把放开、搞活与管好对立起来,不注意联系具体条件,笼统地提“有水快流”,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了一些乡镇矿特别是个体采矿者非法进入勘查矿区和国营矿区,干扰生产秩序,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哄抢矿产品等严重问题。对于这种“只放不管”的偏向和消极现象,一定要迅速纠正。要全面理解、正确执行“放开、搞活、管好”加快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和“有效保护,节约使用”矿产资源的基本国策。各地要认真宣传和贯彻《矿产资源法》,将乡镇矿业纳入法治的轨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依法办矿,科学采矿,安全生产。
在谈到进一步明确对乡镇矿业的有关政策时,张劲夫说,从总体上讲,开发矿业要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但执行这条政策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依法合理划分国营、集体和个人采矿的矿种和矿界,有秩序地开采。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国家是鼓励、指导和帮助的,但要依法登记,取得采矿权,在划定的范围内开采。个人采矿要严格接受国家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黄金、宝石等贵重稀缺和特优矿产,严格限制个人开采。对那些霸占山头、非法套购倒卖矿产品、盘剥采矿群众、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所谓“私人窑主”,应坚决打击,坚决取缔。对黑色、有色金属等矿种,要完善“群众采、定点收、集体选、国家炼”这类有效的作法,保护国家和群众利益。
张劲夫最后强调,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一级政府,都要把与乡镇矿业有关的管理职责担当起来。对乡镇矿业,管理要强化,办法要改进。乡镇矿业既是矿业的组成部分,又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它的所有制性质,受市场调节的程度,以及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都与国营企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新事物,对新事物要有新的管理方式、管理途径,适应新特点,才有利于它健康发展。
9月17日开幕的全国乡镇矿业开发管理会议,由地质矿产部、农牧渔业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召开,将于21日结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