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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业小企业慎重选择承租人 市场报发表社论指出:企业租赁并非租出不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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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1
第2版(经济)
专栏:

青岛商业小企业慎重选择承租人
市场报发表社论指出:企业租赁并非租出不管
据今日出版的市场报报道:青岛市81家小型的国营饮食、服务、百货、副食企业实行租赁后,绝大部分从亏损变为盈利,从奄奄一息变为生机勃勃。原因是市商业局对开展租赁采取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遴选承租人。
青岛市商业局规定承租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在本系统内有5年以上的工龄,懂业务,会管理,守信用,经多方考察,经营思想端正,群众信誉较高;有承担风险的抵押和财产担保能力;参加投标,提出治店方案,接受由行家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当面质询。针对一些地方租赁后出现的问题,青岛商业局对一些基本原则也作了规定:企业出租后,不变更原营业执照,尤其不允许改为个体经营;承租人无权直接辞退职工,并保证职工应有的劳保福利待遇,但有权聘用和解雇临时工、合同工。租赁期不宜太短,目前一般多为3年,到期可续租。签订合同时请法院公证处作公证。
由于承租人选择得当,成熟一个租赁一个,决不一哄而起,青岛租出的企业大都是越办越好,没有发生吃光分净的现象和掠夺性经营,不少承租人借款更新设备,扩大经营。
企业实行租赁后,青岛市商业局各公司经常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有问题帮助解决,出现经营偏差,及时纠正。
市场报为此发表社论指出:中小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是一项很好的经济改革措施。但是,措施再好,执行不经心,也会出问题。在一些地方,有人把亏损的小企业当包袱甩,搞租赁经营,不考察承租人素质,草率租出了事;或者谁给租金高,就租给谁。结果,某些租赁企业屡屡出现不良倾向:乱涨价、乱收费,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什么来钱干什么,副食店改卖电器,理发铺变成私人旅馆,使本来就不很平衡的行业结构更不平衡;搞掠夺性经营,以牟取高利,使企业底子越来越薄。中小企业的资产虽不如大企业雄厚,但它的数量可观,多数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中小企业实行租赁的改革措施,目的是给企业增加活力,使它在发展经济、活跃市场、方便群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把租赁当作甩包袱的手段,只收租金,不问企业兴衰,是要不得的;只晓得向承租人打秋风、占便宜,不管他经营是否得法,甚至任其危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更不能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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