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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法制报刊总编辑在兰州提出 法制报刊应注重宣传的社会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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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全国地方法制报刊总编辑在兰州提出
法制报刊应注重宣传的社会效果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制报刊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宣传作用,是9月16日至20日在兰州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制报刊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
与会的法制报刊总编辑们欣喜地看到,全国43家省市级法制报刊的总发行量达1000万份以上,为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推动学法用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同时,也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他们认为,今后应进一步端正办报办刊的方向,注重宣传的社会效果;要开拓报道面,加强对民事、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案例和新闻的报道,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在案例报道中对凶杀、奸情、迷信等丑恶腐朽的东西加以描绘和渲染,不要制作刺激性的标题,在宣传上一定要注意严谨,格调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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