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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传讯两名“台独”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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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台湾“高等法院”传讯两名“台独”分子
新华社香港9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19日首次传讯两名主张“台独”的“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会”会员蔡有全和许曹德。报道称,此案被列为“叛乱案”。
据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陈涵表示,“检察处”根据新闻报道了解到“政治受难者联谊会”在章程中公然主张“台独”,经搜证后,认为“蔡有全、许曹德2人涉有嫌疑”,订于9月29日上午开庭对他们实行侦讯。
负责侦查此案的检察官叶金宝说,8月30日成立的“政治受难者联谊会”章程中主张“台独”一事,初步发现蔡、许二人为此案的关系人,开庭时将就此一章程的制订经过进行侦讯。对于另外2名主张“台独”者郑南榕、江盖世涉案部分,“高检处”正在进一步搜证中。
台湾“中央社”报道说,台湾法政学者认为,“台独”在政治上根本是死路一条,是为法、理、情所不容许的错误和幼稚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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