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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卖弄谬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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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2
第8版(副刊)
专栏:大地

勿卖弄谬误
石一言
建议写文章的人用自己确实懂得了的字和词来写作,看来并不是多余的事。
比方说吧,6月25日某报登了一帧图片,说明文字中有这样一句:“阿拉伯文书法遐迩世界”。
“遐迩世界”是什么意思?请您给读者解释解释!请呀!
一望而知,作者的本意是想要说“闻名世界”。就说“闻名世界”不好吗?不成,这样写太浅显,得把它改得深奥一些,不显得有学问吗?鲁迅在《作文秘诀》(见《南腔北调集》)里就介绍过这样的“秘诀”:把“平常字,翻成难字”,“使它不容易一目了然才好”。他还举了鼎鼎大名的扬雄、班固的作品为例。
不是有一句“遐迩闻名”的成语吗?“遐迩”这两个字比“闻名”这两个字好,好就好在生僻。以为不常见的总是更有价值些的。于是,就以“遐迩”来代替“闻名”,造出了“遐迩世界”这样的奇文。
鲁迅在介绍这条“秘诀”的时候打过招呼:为了把平常字换成难字,至少,也得查查《康熙字典》,先弄清楚字义再换。这一回如果先去查了字典呢,就会发现:遐,就是远;迩,就是近。遐迩闻名,就是远近闻名;“遐迩世界”,就不知所云了。
显然,鲁迅写这篇文章并不是要总结这种“秘诀”,而是讽刺这种现象。这意思在文章结尾处已经说明白了:前面“所讲的不但只是做古文的秘诀,而且是做骗人的古文的秘诀”。我们无意做骗人的文章,这“秘诀”原是用不上的。
那么,作文就当真没有什么秘诀了吗?有的。这就是鲁迅在篇末说的“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
卖弄学问的文章已经够读者难受了,如果卖弄的是谬误,岂不更加可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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