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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发出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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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逮捕令发出以后
本报记者 王传伟 付钉根 《山西青年》记者 高勤荣
1986年9月9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的刑警人员,开着警车,带着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逮捕证,前往原太原市委副书记(现任山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仝云家里,逮捕他犯了强奸、流氓罪的儿子仝霄海。当公安人员执行逮捕公务时,仝云同志及其家属非法阻挠、干扰。人犯能不能带走?围绕着仝霄海案的权与法的斗争,从这里又一次地展开了……
一幕“捉放曹”
罪犯仝霄海,现年26岁,捕前系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区刑警人员。从1979年到1981年期间,他无视国法,采取暴力、胁迫、利诱等手段,强奸妇女2人,奸污青少年妇女4人,严重地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损害了他人的身心健康。
1981年9、10月间,仝霄海在运城地区公安处工作时,以托他父亲的战友帮助一少妇调动工作为名,将这少妇骗至家中。女方发现仝霄海图谋不轨要挣脱时,仝霄海撩起上衣,露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和匕首威胁道:“看,这是什么!放聪明些……”
1981年1月的一天,仝霄海将一个借录音磁带的女青年骗到家中,企图强奸时,因女方极力反抗未遂。但仝霄海并不死心。他先把女青年的自行车锁住不准回家,一直纠缠到晚上12时多,又把女方安排到旅馆,次日凌晨2时许,他趁女青年休息之机,闯进住房,将其强奸。
另外,仝霄海还以跳舞、吃饭、交朋友、搞对象为借口,对4名青少年妇女多次奸污。
仝霄海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群众和受害人的控告下,太原市公安局于1984年1月18日将仝霄海捉拿归案。在被抓的头三天里,仝霄海交代了他奸污妇女的事实。正当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时,仝霄海的父亲仝云及其他亲属出面了。
1月下旬的一天,仝霄海的二哥将一个受害者叫到家中,仝云坐在沙发上说:“这些女孩子,真是的,说出来(指被奸污的事)对她们自己的名声也不好……”之后,仝霄海的二哥又对这个受害者说:“我父亲现在不吭声,弄不出什么事,将人放出来了再说!”
2月22日,仝霄海的姐姐找到一个受害者家,对受害者说:“你写的揭发材料没什么,只要你到公安局抽回来就行了。”看对方不语,又说:“要不然,你到公安局就说你和仝霄海谈恋爱越轨了。”23日上午,她们又以商量工作为名,将那个受害者叫到仝家,授意其给省委负责政法的书记写信作伪证,说南城分局无故陷害公安干警仝霄海。
5、6月间,仝霄海的大哥通过他一个朋友对一个办案人员说:“听说你去调查仝书记的儿子的情况,仝书记让你去汇报。”
仝霄海被关押三天后,就以治病为由住进医院,一直到7月6日被释放。在这5个多月中,仝家前往医院送东西10多次。
于是,反常的现象出现了:受害人中,有的不敢揭发了;有的出具伪证,为仝霄海开脱罪责;仝霄海自己也翻供了。
在专案组确定定案标准时,专案组负责人竟不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有关处理流氓、强奸案件的规定,而是根据市里个别领导人的意见,自立标准,致使对仝霄海一案该定罪的没有定罪。
就这样,仝霄海的问题被太原市公安机关作为一般流氓行为处理,将仝霄海放了。
当时,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将仝霄海和仝原海(仝云的另一个儿子,在太原市公安局工作,与仝霄海一起被抓、放的)调离公安机关,这也因仝云干预,不能落实。1985年9月,太原市公安局有关同志再次与仝云商量如何落实时,仝云仍坚持“等仝霄海转干后再调出”,结果使落实工作不了了之。
冲破权势的阻挠
针对上述问题,1986年3月,太原市公安局部分公安干警上书中央有关领导人。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要秉公查实,依法处理”,“对徇私枉法而情节严重者,也应予以处理”的批示精神,山西省、太原市政法部门重新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仝霄海案重新调查。经过4个来月的工作,不仅查清了仝霄海强奸、奸污妇女的罪行,而且发现由于政法部门在认识上、工作上、作风上的问题和由于仝云及其子女四处活动,造成了将仝霄海释放和未能调出公安机关的错误。
1986年9月9日下午4时,经太原市南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刑警人员,带着逮捕证,来到仝家,执行逮捕仝霄海的公务。仝云同志不让前来的执法人员与仝霄海见面,以儿子有病为借口,要求推迟逮捕。他说:“你们等一会,我打个电话。”他拿起电话,找市公安局长、省公安厅长、省市政法委员会书记、省委书记等领导同志,企图让领导同志干预办案。同时他二女儿又坐他的小轿车去找省委领导同志。结果均未达到目的。
仝云的妻子则把住楼梯,不让执法人员上楼(仝霄海住楼上),喊道:“你们有没有完?仝霄海的问题1984年省委、市委领导已经给解决了,怎么现在又要抓人!”
执法人员在仝云同志让“等一会”的要求下,无奈等了一个多小时。逮捕人犯的任务不能再拖了。执法人员反复向仝云解释政策法令,但仝云的态度仍无改变,他还是一个劲地拨电话。执法人员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经再次请示上级后,强行上楼,当面向仝霄海出示逮捕证。当仝霄海在逮捕证上签名按印时,仝云的妻子闯上楼去夺逮捕证。没有夺到,她就双手一拍大腿吼道:“我也是神经病,不活了!”说完,一头栽到软床上,大声嚎叫起来。仝霄海的妻子抱住仝霄海嚎啕大哭,不让执法人员带走。仝霄海的哥哥仝原海也跑上楼来,高喊:“你们都出去!我妈60多了,还要活咧!”执法人员把仝霄海带下楼,走到走廊时又被仝家的人堵住。仝云把仝霄海和执法人员拉进客厅,让仝霄海坐在沙发上,并对执法人员说:“再等一会嘛!”他又去打电话。执法人员几次要带仝霄海走,都被仝云拦住。经过仝家一个多小时的纠缠,执法人员强行带走仝霄海时,仝云一手拿着电话耳机,一手揪住执行公务的负责人的衣袖说:“好我的处长啊,连这一点情面都不给我啦!”由于仝云及其家属的无理阻挠,致使这次逮捕搜查长达4个半小时(其中逮捕时间用了3小时15分钟)。
9月11日上午,公安干警给仝霄海家属送逮捕通知书时,执行公务的同志把通知书交给仝云同志说:“我们送通知书来了,请签个字。”仝云接过看了一下,拿出钢笔欲签又止,又叫来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也不签字。执行公务的干警便拿上通知书要走,仝云的妻子却把客厅门关上,叉腰站在门口说:“不把我儿子送回来,你们就不能走。”
神圣的法律,终于冲破了仝云及其家属的阻挠而显示出它的威力。今年3月5日,太原市南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仝霄海有期徒刑12年,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最后有待见分晓
一审判决后,仝霄海不服,上诉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仝云从太原到北京,紧张地进行活动,企图使他的儿子再一次逃脱人民的法网。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然而,从一审到现在,已有半年时间了,二审法院还未做出终审判决,不知问题又卡在哪个地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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