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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研讨会简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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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5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研讨会简述
由湖北《企业家》月刊和大庆石油管理局联合发起的“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研讨会”,8月下旬在大庆市召开。会上,代表们分析了当前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的难点和对策。
一、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的难点
1、我国传统全民所有制模式集中体现在国有的大企业老企业身上,这种模式与商品经济经营机制是对立的。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大、老企业转变为一个商品生产者难度非常大。
2、长期以来,我国大企业老企业的产品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原料、材料、能源等,直到今天,这些产品仍是国家短缺的物资,仍采取指令性直接计划为主,难以实现商品化。
3、国家在计划、财政、税收、价格以及人事制度方面的一些现行政策,不能适应大、老企业搞活的要求。
4、政府主管部门对大、老企业的行政干预,比对中、小企业大得多,经营自主权难以真正落实。
5、大、老企业是国家财力、物力的支柱,大、老企业的改革,意味着要调整原有的利益关系,包括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这有可能使国家财政收入发生变化,不能不十分慎重。
二、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的对策
1、在理论上确立大企业老企业也是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其产品也是商品。企业作为价值增值过程的当事人的身份和地位得到确立,其内部机制和行为方式才可能按商品经济规律而逐步趋于合理。
2、调整现行政策,尽可能让所有企业在同一起点上开展竞争。
3、尽快完善我国的企业法人制度,使大企业老企业也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明确企业的财产关系。目前大企业老企业在名义上已成为法人,但实际上地位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尽快建立企业法和其他各种法律,完善企业的法人制度,这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也是搞活大、老企业的需要。
4、改变现存的对大、老企业纵向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发展大、老企业横向经济联系。大、老企业具有许多优势。以大、老企业为骨干,大力发展横向经济协作与联系,形成一个个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国的经营活动,大、老企业就可以较快地活起来。
5、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是当前搞活大企业老企业的一个有效措施。为了保证大、老企业承包后的合法权益,当前必须尽快将承包经营的原则、形式,承包双方的责、权、利,招标、承包合同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确定承包基数时,要充分考虑到老企业改造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做到包、保对称。大、老企业向国家承包后,在内部也要进行层层承包,使整个企业都活起来。
6、迅速造就一代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为搞活大、老企业准备经营人才。同时,党和政府要尽快设立专门培训和输送各种经营人才的服务部门,向企业推荐,由企业进行选择和聘用。
(黄学忠 周万明 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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