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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发出全国物价大检查通知 物价检查重点是国营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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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物价局发出全国物价大检查通知
物价检查重点是国营企业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国家物价局日前发出开展1987年全国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指出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国营企业和与国营企业有联系的集体企业,以及一般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包括物价部门越权定价的,也在检查之列。
通知说,这次大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同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市场物价和制止生产资料乱涨价、乱收费方面。包括:大宗的副食品,如肉、禽、蛋、鱼、蔬菜、水果和应时、节令饮食品及饲料粮等价格;日用消费品和紧俏耐用消费品,如食糖、食盐、卷烟、西药、彩电等价格以及卫生医疗收费;生产资料如钢材、生铁、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纯碱、烧碱、铜、铝、锡、化纤、棉纱、坯布、塑料、纸张、木材以及铁路、交通、港口、码头收费等;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农用薄膜、柴油等价格。工业生产资料除深入检查外,应安排一定力量,把二、三季度两次生产资料价格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抓紧查实、处理、结案。
通知提出要着重查处的违法行为有:越权擅自定价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企业之间或行业组织商定垄断价格的;从零售商店套购商品,以高于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的;将定量供应城镇居民的商品,按议价销售的;层层加价,转手倒卖的;违反规定将计划内生产资料转为计划外高价出售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的;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降低质量等手段变相涨价及其他不执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定价原则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推行行业检查,做好调查摸底,选择具有普遍性、价格混乱、群众反应强烈、影响广的行业或商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行业性检查,同时把检查同教育、整顿建制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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