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两处良渚文化遗址惨遭破坏 余杭县严肃处理盗挖文物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7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两处良渚文化遗址惨遭破坏
余杭县严肃处理盗挖文物案
本报讯 浙江省余杭县最近严肃处理大规模盗挖良渚文化遗址案,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文物。
今年2月8日下午,该县长命乡凤尾村村民章雪火、曹云祥等人来到该村桑池头处,用铁耙乱挖滥掘地下文物。次日中午,另外10余名村民也纷纷前去挖掘。下午4时许,被乡文化站干部章忠勋路过发现。经动员后,参与挖掘的群众渐渐散去。5时左右,章雪火等收工回家,得悉上述情况后,竟又前去挖掘。当晚,十多名村民点了蜡烛、油灯,打着手电,在数十人的围观下,大肆盗挖。
正在县有关部门查处这起盗挖文物案的过程中,安溪乡发生了规模更大的盗挖文物事件。5月1日上午,近30名村民也开始在本县境内瑶山顶上的古墓葬区盗挖玉琮、玉斧、玉管、玉璧等大量玉器。
考古工作者事后经过抢救性措施清理发掘,证明其中一处是极为罕见的良渚文化晚期的显贵者大墓群,另一处是国内尚属首次发现的墓葬叠压祭坛的遗址。它们对我国古代文明的起源、阶级和国家的起源等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这两处珍贵遗址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案发后,浙江省、杭州市及余杭县各级政府和文物、公安等部门十分重视。余杭县人民法院在查清案情后认为,这已构成破坏珍贵文物罪。为首分子曹云祥、周鸣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其余诸人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受到惩处。
余杭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这个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全县共分发、张贴国务院《通告》近3000份,全县城乡,尤其是在良渚文化遗址分布的重点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现在,这个县许多农村出现了群众积极主动保护地下文物、上缴出土文物的新气象。
这个县还层层研究制订落实了文物保护措施。有些乡镇把保护文物的有关规定列入乡规民约发至各村各户。县文管会进一步整顿、健全了各乡文保组织,培训了一批文物保护员。
  (丁雪萍 蔡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