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解决国营企业自负盈亏的重要尝试 国家和企业资金将分帐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28
第2版(经济)
专栏:

解决国营企业自负盈亏的重要尝试
国家和企业资金将分帐管理
本报讯 本报记者江世杰、新华社记者于有海报道: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难点——承包企业只能负盈、难以负亏的问题,现在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国家经委副主任张彦宁9月26日向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作深化企业改革的报告时透露,明年将实行国家和企业资金分帐管理的办法来建立企业风险基金,从而为企业自负盈亏创造条件。
张彦宁介绍,试行国家资金与企业资金分帐管理的办法,就是企业承包前占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属于国家资金;承包后企业用留利进行生产性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属于企业资金,单独列帐,作为企业自负盈亏的基金。这部分资金仍然具有公有制性质,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但在承包期内,企业可以用来抵补亏损。张彦宁说,试行资产分帐,涉及到所有制形式等更深层次的改革,执行中可能会有一些困难。但这样做,有利于鼓励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再投入,促进技术进步;有利于抑制企业短期行为,控制消费基金增长过快;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积累财力,最终为企业自我发展、自负盈亏找到一条路子。
张彦宁强调指出:几年来企业改革的实践证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主要承担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主导力量,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是否具有旺盛的活力,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我国经济的全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活了,经济全局就活,财政才能多收。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实践,说明了“企业活力增一分,国民经济长一寸”的道理。当前要在制订改革政策、实施改革方案时,真正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宏观与微观的改革相呼应,使企业活力机制的形成与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发展相协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