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武汉试行公有住房有限产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9-30
第2版(经济)
专栏:

武汉试行公有住房有限产权
武汉试行公有住房有限产权。两年多来,已有二千户居民自己花钱买来了六万多平方米的公有住房。从一九八五年起,武汉市先后在部分单位试行将本单位拥有的公房以低于商品房三分之二的价格卖给本单位职工,让职工享有有限产权,即:职工可以不再交房租、自行管理使用,但不准出租、转让和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据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