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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道理——申请结婚先交婴幼儿保健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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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不文明的角落

毫无道理——
申请结婚先交婴幼儿保健费
我市一些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求申请结婚的人交纳婴幼儿保健费35元,如不交纳就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做,不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吗?
湖南大庸市 李得昭等14名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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