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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改革住房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八年间城镇私人建房上亿平方米 投资累计达七十亿元约二百万户喜迁新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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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改革住房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八年间城镇私人建房上亿平方米
投资累计达七十亿元约二百万户喜迁新居
据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 (记者王延荣)城镇居民私人建房已成为解决住房问题的一条途径。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统计,近8年间,我国城镇居民私人建造住宅1.23亿平方米,约有200万户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住房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投资基本上是由国家拨款,资金严重不足,限制了住宅建设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住宅建设进行了改革,充分调动了中央、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建房积极性,住宅建设资金逐年增加,这8年中,私人建房投资累计达70亿元。1986年城镇居民私人建房投资占国家住宅建设投资总数已由1979年的2%增加到10%;建成住宅面积占当年全国城镇新建住宅总面积的18.7%。
各地政府对城镇居民建房采取统一征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套管理,群众自造的原则,允许群众采用自筹自建、自建公助或互助建房等不同方式,收到了投资省、建设速度快、建成周期短的效果。浙江省1980—1986年城镇个人建房竣工面积662万平方米,为10万户城镇居民解决了居住困难问题。河南省南阳市从1980年起将私人建房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主管市长直接领导,热情支持群众自建住宅。到1986年,共规划、安排并建成了24个居民新村,私人建筑面积达40多万平方米。新疆伊宁市1983年以来由国家统一划定私人建房的地基,目前,已建成了一批私人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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