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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闽查获一起非法销售倒卖雷管案 依法逮捕主要案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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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0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鄂闽查获一起非法销售倒卖雷管案
依法逮捕主要案犯
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本社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湖北省、福建省公安机关最近查破一起非法销售、倒卖大量雷管的案件,主要案犯已被依法逮捕。
湖北省通山县洪港物资站自去年10月到今年6月,先后10次非法销售雷管19.33万枚,从中牟利3800多元。去年8月至今年6月,福建省平潭县林承良、林发家等7人,多次窜到通山县洪港物资站和阳新县龙港煤炭公司非法购得雷管16.95万枚,然后偷运到福建平潭县转手倒卖,牟取暴利。今年6月4日,通山县化建公司经理陈高升明知林承良一伙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仍给洪港物资站站长徐臣伟打电话、写条子,使林承良一伙非法购得雷管34000枚。6月21日,林承良、林发家等5人在向福建偷运非法购得的35000枚雷管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非法出售爆炸物品的通山县洪港物资站站长徐臣伟、通山县物资局化建公司经理陈高升和非法倒卖、运输雷管的林承良、林发家、林发光、林义、林文等人依法逮捕,其他有关人员也将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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