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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油水与蛀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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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08
第8版(副刊)
专栏:

刮油水与蛀虫
冯英子
8月30日出版的《新民晚报》上,在“法庭内外”专栏里登了一篇《在孩子身上刮油水的蛀虫》的文章,说托儿所工作人员鲍敏桦等,利用克扣孩子的伙食费等,贪污了9000多元,终于落入法网。
蛀虫是一种小虫,如吃木虫、白蚁、书蠹,看起来不起眼,但危害却甚大,“蠹众木折”,蛀虫一多,木头也会折毁。刮孩子身上油水到了几千元地步,用“蛀虫”两字名之,非常传神。其实从孩子身上刮油水,岂仅是象鲍敏桦这样的“阿姨”,有些“叔叔伯伯”也是乐于此道而精于此道的,如报上所载,有的小学校,规定每个学生要订两种报纸,不管你看不看,看得懂或看不懂,一律照此办理,这难道没有一点奉命刮油水的味道吗?
也是见报纸登载,有一家专门出版巨著的出版社里的叔叔伯伯,忽然也对孩子们发生了兴趣,赶在开学之前出版了一册《小学生语词手册》,以供一年级到六年级学生学习。一年级小学生用得上用不上这样的工具书,且不说它,但这份“好心”总应当感谢;可是一翻之下,发现这本“工具书”的粗制滥造,达到非常可怕的地步。说每年农历四五六月是春天,说世界只有五大洲,把己字写成已字,粱字写成梁字,说非洲在赤道附近,变长江大桥为水江大桥。据一位有心的朋友统计,这本小小的工具书,仅是错误就有70多处。我想,如果出版单位通过一种特殊的推销办法,如规定学生非买不可之类,当然可以刮到很多的油水。可是这样一来,究竟是叔叔伯伯们为小孩子服务,还是小孩子为叔叔伯伯们服务,就很难说了。
刮油水,不仅在孩子身上打主意,他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还有性质,更为严重的,如在国家身上搞蛀噬。前不久,新华社发过一条武汉的消息,说有32辆解放牌汽车,堆放在一家工厂的大院内,800天日晒雨淋,无人过问,已变成废铁,一直到涉讼公庭,才牵出了这个问题来。
原来涉及到这个案件有六七家公司。这几家公司,都打出“贸易”、“供应”、“发展”、“出口”漂亮的牌号,实际都围着那张32辆汽车的提单在转,一辆单价1.8万多元的汽车,甲乙丙丁,几经转手,你挣几万,我赚几千,不要一个月,单价翻了一番以上。后来国务院发文严禁倒卖汽车,他们纷纷抽腿逃跑,32辆汽车就被抛在一旁,连主顾也找不到了。
这些有着金字招牌,而且说不定取得合法凭证的公司,扮演的却是蛀虫的角色,吸来吸去,无非是国家的钱。据新华社记者引法院同志的话说:法律终究会判明,应该谁是这批汽车的真正货主。其实判明了又怎样呢,难道七八十万元的损失,蛀虫们会慷慨解囊,不让国家吃亏吗?
对这些搞蛀噬的人不加惩治,小打小闹的刮油水之风就不会衰减,社会主义这棵尚在成长的大树将会怎样?“蠹众而木折”这句话,大约不是耸人听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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